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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独自开车撞伤环卫工

2012/4/19      阅读数:
昨日13时32分,在哈密路1330号的驾驶员体检站外发生车祸:一辆教练车突然冲上人行道,撞飞多辆非机动车,撞伤三名环卫工人。

  早报记者了解到,教练将肇事车停在路边后到体检站办理业务,让学员聂某在车上等待。不料,聂某私自驾驶车辆,冲上人行道。现聂某被行政拘留。

  或想将车停上人行道

  目击者告诉早报记者,事件发生在昨日13时左右。当时,一名公共厕所的管理人员与两名街道保洁员站在公厕外的空地上,两名保洁员正在清扫街面。突然,一声巨响过后,一部有“锦江驾校”字样的白色轿车的车头撞入了绿化带,三名环卫工人中,两人躺倒在地,另一人被顶在车头,而一部环卫推车与一部三轮车则被撞飞。 

  根据现场情况,目击者分析,当时轿车驾驶员可能是想将车开上人行道暂时停放,但没控制好油门,导致事故发生。

  哈密路1330号是一处驾驶员拍照、体检的体检站,站外停着多辆来自不同驾校的教练车。多位教练告诉早报记者,来此处拍照、体检是办理驾照的必需手续,而教练开车带学员来此地,也是驾校的常规服务。

  车头顶着人再撞三轮车

  事后,三名伤者被送到长宁区中心医院救治。在急诊楼,记者获悉伤者属西联环卫公司,两名轻伤,一名工人左腿骨折,已入住骨科病房,需手术治疗。 

  53岁的环卫工人刘根田,是第一个被撞倒的伤者。事发前,他正在哈密路西侧拉着垃圾推车,刚走过公厕,突然被车从后方撞上,和垃圾推车一起,被车顶上了人行道。经诊治,第五根肋骨被撞弯曲。 

  39岁的吴翠录,是第二位被撞者,事发时她正在人行道上扫地。诊断报告显示她左腿的软组织损伤。

  第三位被撞的是41岁的环卫工人李侠,她是负责公厕卫生的工人。事发前,她刚从公厕走出倒垃圾,刚右转到人行道近花坛边时,肇事车瞬间迎面朝她撞过来,她被撞趴车头后,车未停,带着她又撞上一辆三轮车,肇事车头隔着她,将三轮车直接给顶得翘了起来,若没有绿化带旁木栅栏的阻挡,她就要被撞到树上。

  上路练习或为通过考试

  在医院,一位负责事故善后的西联环卫公司负责人向早报记者展示了警方在现场开具的一张事故单。该单据认定,“甲车为学员驾驶,师傅不在。” 

  在上海锦江机动车驾驶培训公司,总经理蔡国兴告诉早报记者,“理论上说,学员不允许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教练在学车初始就要向学员强调的规则,而按照规定,教练也应该在离开车时将钥匙拔下。” 

  蔡经理介绍,“即使是大路考的练习,在基地内也有相应区域。当时,教练带着一个学员进体检站,车上有另一个学员。教练下车的时候,没把车钥匙拔掉。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另一个学员直接就动了车子。” 

  沪上一家大型驾校的负责人表示,随着场外考试(大路考)难度增加,一些教练会给学员提供更多的大路驾驶训练的机会,让学员开车上路,教练员一般都会在副驾驶位置,对学员加强指导,并确保行车安全。“学员多了一些适应性训练的机会,学习的效果就会相对好一些。”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芮苓分析:依据法律,学员驾驶教练车时,教练在车上,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教练需要承担事故全责。

  如果教练不在车上,学员明知无证驾驶涉嫌危险驾驶,却仍抱着好奇、试试看的心态私自开车,且教练对此并不知情,且已告知学员不可私自开车,一旦车辆发生意外,学员就需承担主要责任,而教练因可预见到危险性,没有拔下车钥匙,没有杜绝事故的发生,承担一部分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