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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员也要参加考试了!

2011/10/29      阅读数:

驾校乱收费、乱设教学点、教学设施不达标、教练员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薄弱、教练车安全性能差……随着近年来“学车热”的兴起,驾校中的各种问题也凸显出来。为加强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驾驶人培训行为,提高驾驶人培训质量,严把预防交通事故源头。昨日,记者从万州车管所获悉,按照重庆市车管所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将在辖区内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驾校分期分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驾校教练员进行一次理论知识考试和教练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状况检验"。

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将使万州分所辖区驾校真正达到管理规范化,教学装备现代化,教学模式标准化,培训考试质量化。

对辖区驾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随着驾校学员近年来逐年增多,部分驾校因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和约束,导致出现了教学设施不达标、乱收费、乱设教学点等问题。为此,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车管所将对辖区驾驶培训学校的经营资质、教学设施、训练场地、教练车辆、教练员配置等资格条件以及驾驶人培训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针对无证经营、跨许可辖区外从事驾驶人培训的提请依法从严处理;对教学设施简陋、无固定训练场地、教练车辆达不到技术标准、使用无资格教练员、教练员与教练车比例不符合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培训条件仍达不到要求的,提出取消其培训资格的意见。

同时,对驾校盲目超培训能力招生、囤积学员、不按照规定教学、培训考试质量低劣、弄虚作假、巧立名目收费、收受贿赂、索要钱物、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等严重扰乱驾驶人培训秩序行为的,按照驾驶人培训考试相关管理规定,责令其挂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新招生,暂停受理预约考试。

驾校教练员也要参加理论考试

随着社会上“学车热”的兴起,一些驾校为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招生。学车人数的增多,也使得驾校教练员越来越“走俏”,这就导致驾校在聘用教练员时,放松警惕,没有从严把关。一些交通法律知识薄弱、理论知识不强的教练员“乘虚而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车人从一开始就对交通安全法规和理论知识认识不足,从而为他们今后的驾驶生涯埋下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车管所将组织分批次开展对辖区驾校机动车驾驶人教练员进行一次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教练员从业知识250题。考试试卷按照重庆市车管所统一提供的3套纸质考试试题,考场随机抽取1套,采取集中方式闭卷考试。凡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合格。同时,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再组织补考一次,对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其教练员资格,责令驾校7日内与其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其他驾校不得再聘用。

被取消教练员资格的,一年后经重新取得教练员资格后,方可再次执教。教练员理论知识考试卷留存备查。

对教练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状况检验”

一些驾校为节约成本,对教练车长期使用或未按规定进行配置,导致一些教练车安全性能差,对学车人的生命安全形成威胁。针对部分教练车使用年限长、车况不佳等问题,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车管所将对教练车逐台查验,不安全的、不符合规范的教练车,坚决不能任教。

据介绍,车管所将按照公安部车辆检测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分批次开展对辖区驾校所有教练车进行一次检查,做到台台车见面,健全基础工作台帐。对车辆安全性能差、使用年限超法定期限等不符合教练车要求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教练车无标识卡、标志不统一、没按规定年审、未安装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安装车载计时仪、未按规定使用IC卡等不符合教练车其他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用于教学,该教练车不纳入单车驾驶人考试名额分配。本报记者 周志华通讯员 吴浩